熙熙攘攘的深圳街头,一家蛋糕店飘出烘烤的诱人香味,操作间传来器具碰撞的轻响。店铺角落里,还堆放着撤换下来的海报、蛋糕包装盒等。
几个月前,正是包装上一只小小的“蜜蜂”,让这家蛋糕店陷入一场涉外知识产权诉讼……
针“蜂”相对
越洋老牌VS本土小店
案件的主角,一方是深耕海外市场近五十年的国外餐饮品牌“金蜂”(化名),以圆头圆脑的金色蜜蜂标识和“快乐相伴”的理念,逐渐在市场上赢得了广泛的知名度,并于2004年正式进军中国市场。另一方,则是深圳街头五家挂着相似蜜蜂标识的蛋糕店,它们是本土小微餐饮的缩影:老板是创业夫妻,店员多为附近辖区居民,靠着色香味俱全、价格实惠的蛋糕在顾客中赢得“好口碑”,得以稳定经营。
矛盾的苗头,源于金蜂公司做市场调研时的意外发现:五家深圳蛋糕店铺的招牌、商品包装、宣传广告,都有扑闪翅膀的圆头蜜蜂,和“金蜂”商标有着极高相似度。
“‘金蜂’品牌在全球具有较高知名度,这家公司明知我们公司的影响力及商标,却使用与我们相似的商业标识十余年,这是严重侵权,应该赔偿!”2024年7月,“洋蜜蜂”负责人将“土蜜蜂”们告上深圳福田法院河套法庭。
“我们店的经营时间早于‘金蜂’商标注册的时间,经营范围也只辐射周边小区住户,哪有什么‘搭便车’,明明靠的是蛋糕香!”“土蜜蜂”负责人也感到委屈。
法益平衡
高额索赔VS经营困境
承办法官雷桂森和韩文文经分析认为,我国实行的是商标注册制,金蜂公司经注册取得了“金蜂”商标专用权,而蛋糕店未进行商标注册,其对“蜜蜂”标识的使用仅限于社区范围,未达到商标法规定的“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条件,未在本地市场形成稳定认知,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其与“金蜂”品牌存在关联,构成对“金蜂”商标权的侵害。
可“土蜜蜂”们主观恶意并不大,能否尝试调解找到双赢的办法?法官再次联系金蜂公司。公司却认为,开拓海外市场是其市场扩张战略的关键,为尽快扫清扩张市场的障碍,公司根据推算侵权店铺的经营利润,提出了近百万的索赔,并拒绝和解。
“一个面包才卖几元钱,金蜂提出的赔偿数额,我就是开店几十年也赚不到,这不是敲诈嘛!”面对巨额索赔,又眼看着店铺经营遇阻,蛋糕店负责人哭诉道。
一方面是对境外企业的境内权益保护,关系着平等包容开放的营商环境建设,另一方面是本地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平衡木”上的司法裁量考验着承办法官。
助企破局
分歧对立VS共生共赢
解决分歧最好的办法就是取得共识。法官意识到,破局的关键在于弥合索赔与偿付能力的鸿沟——既要让侵权付出代价,又不能扼杀经营生机。
今年5月,调解室内,法官和调解员首先向蛋糕店的负责人释法说理:“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商标确实是侵权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跨国企业还是本土小微,都得守法经营。”“你们在社区经营未形成影响力,不构成‘在先使用’的免责事由……”
另一边,则耐心劝说金蜂公司的代理人:“他们确实不是故意侵权,主观恶意不大,结合本地的司法实践判断,非法获利可能达不到索赔金额……”
经过多次沟通与协商,这起纠纷终于找到了平衡点。
“有些小商户在经营当中确实存在不太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的情况,我们可以调整索赔预期,但是他们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金蜂公司率先松了口。
蛋糕店也马上表态,“我们承认侵权,但是小本经营,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
法官和调解员趁热打铁,与双方反复沟通缩小争议差距,最终促成双方就赔偿和整改措施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和解协议。考虑到更换店铺招牌需要时间,金蜂公司给予蛋糕店一段时间的“改正期”,在一定期限内停止侵权行为并更换店铺招牌,以减轻其经营压力。同时,蛋糕店向金蜂公司支付一定侵权赔偿费用。
“非常感谢法院专业、高效的调解。”“这场官司总算结束了,可以轻装上阵继续经营了,感谢法院为我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束后,金蜂公司和蛋糕店的负责人分别给法院点赞感谢。
持续深化司法服务,优化解纷机制,以更强劲法治动能助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自2024年4月成立以来,河套法庭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50宗,其中2594宗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71%。
【来源:深圳中院 福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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